(一)贯彻执行政府采购与招投标法律法规政策及学校招标与采购规定;
(二)对纳入招投标范围的所有经济活动的招投标工作进行统一管理;
(三)负责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的规章制度建设;
(四)负责受理、主持或组织学校的招投标活动;
(五)审定学校集中采购的采购方式、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;
(六)负责建设和管理学校 “招标采购评审专家库”;
(七)负责进口货物的减免税申报;
(八)负责与政府招标管理机构、社会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,协调处理招标采购投诉和质疑事宜;
(九)负责招投标有关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和整理移交;
(十)完成学校党委、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